尊敬的客户:
您好!
接到香港ARAMEX通知,根据沙特海关的最新规定,从即日起发往该国的非文件类货物,发件人在交寄货物时需提供这些资料
1:如若收件人为个人,提供收件人 ID number( 身份证明的号码),身份证号写在收件人这栏上面,打单的时候在收件人这栏打上身份号,身份证复印件需随货。
2:如若收件人为公司的商业货物,请提供正确的发票,收件人的ID复印件和CR复印件(即是身份证复印件和商业注册证明的复印件),ID复印件和CR复印件需随货出。
请知悉,并相互转告,造成不便敬请谅解,谢谢。
以上请知悉,由此带来不便,请谅解!
深圳市皇家物流有限公司
2016年4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