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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香港敦豪2014年附加费变更的通知2013-12-26

尊敬的客户,

您们好!

一:自2014年1月1日起我司对于香港DHL超长超重货件附加费按以下标准收取:凡单件长度超过120厘米或单件重量超过70公斤的货件,收取附加费为200RMB+200RMB*当月燃油/票。  

 

二: 自2014年1月1日起对存在以下情况的货件加收特殊处理费200RMB+200RMB*当月燃油/票: 
1:除发货人特殊指示外,外箱上有标志/文字提示不可叠放的货物 
2:外包装不能承受堆叠其他货物,卡板货物影响其他货件的正常堆叠 
 注意:如货件同时存在以上几种情况的,只加收一次费用:200RMB+200RMB* 当月燃油/票。

三:201411日起,DHL国际货物征收一地址更正附加:RMB 80元(不需要加燃油附加费)。

地址更正附加适用于,基于以下因素而未能派的任何件: 

1、发件人错误或不完整的收件人地址

- 如收件人地邮区城市地址容等

2、 收件人已标贴运货单上所注地址

- 如收件人已搬或派件酒店的客人已退房

3、 收件人已离开运标贴运货单上所注公司,而公司亦拒绝签收;

注意:因以上原因无法派送,后续客户提供新地址派送签收,除实际产生的转派费用外,需加收更改地址手续费RMB100元/票,无需添加燃油费;

在此提醒广大客户,寄运货物时需提供完整正确的收件方资料,以免造成后续的货件延误以及产生额外费用,由于客户的原因造成货物在当地无法清关,派送导致被退回寄运地产生的费用,将会由发货人承担,而此费用,香港DHL也不同意任何形式的减免。

 

 以上情况敬请知悉,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皇家物流的支持与厚爱!

深圳市皇家物流有限公司

2013年12月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