接科威特海关通知:
一、凡发往科威特的货件申报价值和重量需符合以下要求:
1.如货件申报价值小于或等于1500美元,并且重量小于100kg。货物需要提供商业发票复印件。
2.如货件申报价值高于或等于1501美元,低于2999美元,并且重量小于100kg,货物需要提供商业发票原始件。
3.如货物申报价值高于3000美元,无论重量多少;及如货物重量大于100kg,无论申报价值是多少,货物都需要提供商业发票原始件及货物原产地。
二、凡发往科威特的货件,海关要求货物发票信息必须包含以下几点:
1.发票必须是电脑打印并且带有收发件人详细完整的地址和联系电话
2.每项产品的详细申报
3.产品的数量(重量)、产品单价、总数量(重量)、总价值
4.货币单位
5.原始国家
6.发票信息必须全英文书写
7.发票上不接受零申报
8.须带有产品HS编码
备注:发票上面不接受“仅用于海关申报”,如需原产品证书的货件,发票一定要带有发票号。
以上情况请知悉,给你带来不便,敬请谅解!
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皇家物流的支持与厚爱!
2015年7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