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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俄罗斯联邦海关署对作私人用途进口货件的清关流程的调整2014-03-10

尊敬的客户,

您好!

应俄罗斯联邦海关署要求,从2014年2月7日起,对于价值在1000欧元以下,且作私人用途的非文件类货件的清关,须提交如下信息:

· 收件人全名(需与护照相同)

· 收件人护照号码

· 授权代理清关的服务合同、商业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两张(含正确的货物描述)

俄罗斯联邦海关署可能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。
为了使您的货物清关更加顺利,我们建议收件人及早备好护照复印件,并做好提供更多相关材料的准备。发件人可事先告知收件人此次清关流程的调整,以便能尽早完成货件清关。

由于对作私人用途、非文件类进口货件的清关流程的调整,此类货件的清关可能会出现部分延迟。

以上情况敬请知悉,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皇家物流的支持与厚爱!

深圳市皇家物流有限公司

2014年3月10